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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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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36pm 02/0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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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內廠巴違例停放問題 執法單位提建議解決

报道、摄影/刘振仪

(檳城2日訊)廠巴違例停放在湖內住宅區路邊的問題存在已久,執法單位坦承,一直向違例司機開罰單也無法解決問題;若要把執法行動升級,把違例司機列入黑名單或吊銷廠巴公司的營運準證,也不容易做到。

壟尾區州議員楊順興今日針對這項課題,與相關執法機構的代表,在湖內鄉管會會所召開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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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內住宅區的路邊,可見有數輛廠巴停放路邊。

陸路交通局(JPJ)檳州局長阿德南、檳島東北警區副主任沙拉瓦南、陸路交通機構(APAD)北馬區商業執照組主任杜卡德薇、檳島市政廳執法組助理官員阿茲佔,在會上各自陳述已採取行動、面對的侷限,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阿德南:對廠巴執法像追逐遊戲

阿德南說,每當陸路交通局收到民眾的投訴,即派員到湖內向違例的司機開罰單。在今年首5個月,該局已在湖內地區開出217張罰單給違例停車的廠巴司機。但他坦言,即便一直開罰單,也無法解決這問題。

“現在的執法行動好像追逐遊戲,我們開始追,他們(司機)就開始逃。這樣的話,幾時才可解決問題?”

他說,此事需要一套更完善解決方式,建議其他機構也採取不同的措施,比如地方政府可在湖內劃分出拖車區域,闡明有關停車位只讓特定交通工具停放,方便執法。

議員與各執法單位代表向媒體做出陳述。前排左起為阿茲佔、陸路交通局官員沙盧、沙拉瓦南、楊順興、阿德南和杜卡德薇。

“根據陸路交通機構法令第17(2)(b)條文,任何公司若要申請巴士的營運執照,必須先通知地方政府,闡明該公司停放巴士的地區。一旦地方政府完成調查並給予支持,這項申請才會轉交到陸路交通機構,取得批准。”

劃分廠巴專用停車場

他也希望,接下來可與巴士公司業者召開會議,以便劃分出廠巴專用的停車場,同時要求業者告訴司機,把巴士停放在正確的地方。

“因為一些巴士公司根本沒監督司機,不知道司機亂停車。”

他說,一些司機居住在湖內組屋,為了方面取車,才把巴士停放在組屋樓下路旁。所以,廠巴公司方面可安排把有關司機從住家載送到停車場取車,避免上述問題。

他也促請陸路交通機構以吊銷執照的方式,對付該些犯下嚴重錯誤的巴士公司。

不能隨便把違例者列黑名單

阿德南解釋,若要陸路交通局把違例司機列入黑名單,不允許更新駕駛執照,這程序也不容易。

“我們不可以隨便把違例者納入黑名單,因為法律闡明,唯有違例者被傳召上庭卻沒有現身,或者不繳付罰款時,才可列入黑名單。”

湖內地區可見許多減速墩,防止交通工具快速行駛。

他說,即便在開罰單的程序上,但若執法員找到違例停放的巴士,而司機不在場的話,開罰的程序也需花更長的時間。

“因為我們必須先展開調查,需要傳召巴士公司取得司機的資料。但是,要巴士公司合作也不容易,一些公司也不理會我們的要求。”

他說,湖內不是檳州內唯一面對廠巴問題的地區,陸路交通局也需處理其他住宅區的廠巴課題。

“其實多年以來,湖內廠巴問題已有所改善,從前亂停在路邊的巴士有十多輛,如今只剩下1至3輛。”

他強調,儘管面對侷限,該局仍會持續採取執法行動。

杜卡德薇:吊銷準證須有證據

杜卡德薇指出,陸路交通機構在採取凍結或吊銷巴士公司準證的行動前,必須取得確鑿的證據證明該公司違例,同時也需考量到,此做法將影響該公司的日常運作。

她說,該機構正在取得該些重複違例停放廠巴的資料,接著把資料提交到撤銷與凍結執照委員會(JPPL)會議,以決定是否凍結或吊銷有關公司的準證。

杜卡德薇(中)說明陸路交通機構已採取的行動。

“一旦凍結或吊銷公司準證,所有同級別的重型交通工具此期間都不可運作,不可提供服務。若違反凍結或撤銷準證指令,該公司可被採取更嚴厲的行動。”

她說,該機構至今沒針對湖內的廠巴課題,吊銷任何一家巴士公司的準證。但該機構不是完全沒采取行動,而是從今年2月開始,向涉及違例停車的廠巴公司發出解釋信。

執法單位須合作

“一些公司向該機構做出解釋後,被髮出警告;該些沒回答的公司,將被採取進一步行動。一些巴士公司也在解釋信裡回答說,他們也不知道司機亂停車的問題。”

她承認,陸路交通局、警方和地方政府必須各司其職和合作,才可改善這項問題。

“若還有者持續犯錯,我們也建議由地方政府、陸路交通局與警方合作,展開充公交通工具的行動,確保他們不再重犯。”

楊順興:代議士無權捕司機

楊順興坦言,他一直收到許多關於湖內廠巴課題的投訴,但身為人民代議士,他沒有權力去逮捕司機、開罰單或採取行動。

“廠巴司機不但違例停放巴士,他們的駕駛方式也危及其他馬路使用者。若我住在這裡,也感到不舒服。這些不負責任的司機,必須受到對付。”

他說,此事需要各政府機構的合作,採取更嚴格的執法行動,才可湖內居民帶來更安全的道路環境。

“州政府促請巴士公司業者遵守條規,不要隨意把廠巴停放在住宅區路邊,必須照顧居民的感受。”

沙拉瓦南:7司機犯錯超過3次

沙拉瓦南說,警方已採取行動,去年在湖內向違例停車的廠巴司機,開出48張罰單,今年至目前為止已開出34張。不過,這些罰單不是上法庭或可構成監禁的罪行,只是開罰150令吉或100令吉。

“至目前,有7名巴士司機犯錯超過3次。我們已開罰單,但他們還是亂停車。”

阿茲佔則說,檳島市政廳已提供兩個廠巴維修與營運站地段,分別在靠近檳城第二大橋處和峇東,可惜沒有廠巴公司表達興趣。

至於申請巴士的營運執照必須先獲得地方政府支持的條例,他說,從2012年開始,檳島市政廳沒收到任何這方面的申請。

限高杆被撞倒後移除

除了違例停放路邊,廠巴司機在湖內住宅區的危險駕駛態度,也令人關注。當局曾在湖內住宅區的道路設立限高杆,防止廠巴使用小巷,但限高杆在一次交通事故被撞倒後被移除。

早前設在湖內路段的限高杆被撞倒後,至今沒換上新的。

詢及當局會否再設立限高杆的方案,阿茲佔則說,在該路段設立限高杆的權限在於公共工程局。

在場的警官沙魯也補充,設立限高杆也需考量到其他因素,比如若發生火災時,消防車無法通過,則造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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