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槟州总警长拿督许国振指出,北海一学校发生的霸凌事件中,警方今日以刑事法典147条文(制造骚乱),扣留9名学生调查,并在录取口供后,让他们在警方保释下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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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出席活动后受询时,证实有关在学校发生的学生被打事件。
他说,此事件共有两宗案,其一是在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调查,另一个则是在刑事法典147条文之下。
警方在147条文下的案件,扣留9人调查;原定扣留期是4天,但基于他们都是学生,警方今日录取口供后,即允许他们获得警方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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