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1日訊)新港花園豪宅變外勞宿舍事件,檳島市政廳本月6日已向業主發出通令,須在30日內將房屋恢復為住宅,否則將會提控業主。
當局昨晚發文告說,當局上個月30日展開調查,發現新港Jalan Sungai Ara 1住宅區內有數個3層樓排屋單位,在未經許可下被用作外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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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133法令)第70(12)條文調查此事,並傳達給勞工局、警方、移民局和陸路交通局,以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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