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新港花园豪宅变外劳宿舍事件,槟岛市政厅本月6日已向业主发出通令,须在30日内将房屋恢复为住宅,否则将会提控业主。
当局昨晚发文告说,当局上个月30日展开调查,发现新港Jalan Sungai Ara 1住宅区内有数个3层楼排屋单位,在未经许可下被用作外劳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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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第70(12)条文调查此事,并传达给劳工局、警方、移民局和陆路交通局,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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