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鑾一對老夫婦,吃雞腿魚中毒,其中,妻子在當天送院後就逝世,而丈夫則在掙扎2周後,也不幸離去。
在更早之前,古來有兩個家庭,共11人吃雞腿魚中毒,並導致一名老婦死亡,後來新山、古來也陸續發生雞腿魚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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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中毒事件屢屢發生,是人們學不乖?還是商家太無良,又或者政府當局辦事不利?
雞腿魚,炸了後形狀像雞腿,可以拿起咬著吃,而它在檳城,又被稱作水晶魚,因它的肉,看起來晶瑩剔透。
但它其實就是河豚,有毒,是商家為了吸引顧客,將它名字美化、去毒化。不知情者,根本不懂它就是河豚,吃了覺得津津有味,卻不知自己可能和死神擦肩而過。
2017年期間,檳城就被揭發有販商售賣水晶魚,引起轟動,媒體也追蹤至碼頭,瞭解情況。
只見漁民正處理大批河豚,去除頭部、肚子,剩下魚肉供出售,漁民說,若這樣有毒,檳城早就死了不少人。
事件爆發後,漁業局曾經取走魚肉化驗,但並未禁止漁民捕捉,而政府,也未禁止販售。檳島市政廳則曾發出通告,禁止市政廳管轄下的巴剎,售賣水晶魚。
然而,市場上的水晶魚是否就絕跡?答案顯然不是的。
某個巴剎,依然可見小販售賣水晶魚,把市政廳的通告,當耳邊風,在網上,也可發現一些魚行出售雞腿魚。
吃河豚會吃死人,但很多時候,人們根本不知道他們吃的就是河豚,而商家,明知是河豚,卻抱著僥倖心態,依然在賣,據說,1公斤要價15令吉。
一次、兩次的意外新聞,很快就會被淡忘,若沒有強硬的管制、執法,相信雞腿魚在不久後,又會再度成為人們的盤中餐。
因此,當局必須在居鑾老夫婦吃雞腿魚斃命一案,嚴正處理,包括追蹤源頭,採取對付行動,同時也得明文規定,禁賣雞腿魚,也要積極監督,確保市場上,商家小販不會“偷偷賣”。
歷史,不能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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