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數年前曾經流入檳城菜市場的“水晶魚”或稱“雞腿魚”,即河豚,如今已經非常少見。
早年前有報道指出,檳城有魚行或魚販售賣河豚肉,但是,《大北馬》社區報記者今日走訪菜市場、港口等,瞭解到如今已鮮少有業者賣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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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行:公眾對河豚沒有需求
峇都茅港口一名漁行業者說,近年來漁民已很少捕到河豚,因此市面上也少見了。
“一方面可能公眾也認為吃這種魚危險,不要購買,沒有需求就自然也沒有供應。”
該業者說,偶爾有捕到河豚上岸時,都會處理後派給工人吃,沒有外銷。
“工人都會切河豚,只切出魚肉,其實也不需要什么功夫。”
柔佛一對老夫婦疑吃了雞腿魚後中毒,當中妻子已去世,丈夫送院搶救;事發後,也掀起雞腿魚是否適合食用的議論,也令人想起多年以前,有報道指出,河豚流入檳城市場一事。
魚販建議漁業局或衛生局管制河豚肉
峇央峇魯巴剎魚販陳建𣚦認為,漁業局或衛生局,必須管制河豚肉的銷售,畢竟這類魚有毒。
他說,若業者要賣河豚肉,就必須先獲得當局的批准;在日本,擁有執照的業者才能處理河豚,因它含有劇毒。
此外,他說,該菜市場很久以前的確有小販售賣河豚,但現在已經沒有。
“檳城的河豚肉只是肉片,沒有骨頭、魚尾。”
詢及一般河豚肉是銷到何處,他指本身不清楚,而港口也可能直接外銷到其它州屬。
暫時未聽聞檳城有人吃河豚致死
“以前漁夫捉到河豚,都是丟回海里,不懂為何近年有人吃。一般上,河豚肉是煮成炸魚片或酸甜魚片等。”
他說,檳城暫時未聽聞有人吃河豚致死個案,但必須要預防,不要冒險。
記者也走訪美麗華巴剎,當地魚販告知,從來沒賣河豚。
“一直以來也沒顧客找河豚肉,我們也就沒有賣。”
熟食小販:從不購買河豚肉
一名在峇央峇魯小販中心,售賣清香粥的業者楊女士說,她知道河豚肉有毒,因此從不購買,或煮給顧客。
她說,該清香粥攤賣的魚,包括非洲魚片、甘望魚、大眼魚、魔鬼魚等,都可以放心食用。
“我是在漁村長大的,知道河豚是不能吃的,更別說賣給顧客。”
處理方式不同,名字也不同,北馬叫“水晶魚”,南馬稱“雞腿魚”,其實都是河豚。
據瞭解,在檳城捕獲的河豚,會被去掉肚子、頭部、尾巴、骨頭等可能含有毒素的部位,只取身體兩邊的肉塊,其肉塊顏色通透,因此才被取名為“水晶魚”。
一般上,水晶魚片會製成炸魚片,或酸甜魚片等來吃。
至於南馬,包括柔佛,則稱為“雞腿魚”,因當地人是把頭和肚子去掉,留下連著尾巴的魚肉,拿去炸後,可像雞腿般咬著吃,得名雞腿肉。
另外,有業者說,無毒的成魚(Ikan Duri)已取代河豚,還更便宜。
“以前成魚是拿來製成鹹魚,但現在人們把它的魚肉切出,做成炸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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