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檳州青年及體育委員會主席孫意志呼籲對中醫藥學有興趣的青年,尤其是中五畢業生踴躍報讀中醫藥學科系。
他日前出席北馬中醫藥學院第9屆畢業典禮時說,中醫藥學已越來越廣受民眾接納,許多家長和學生甚至上班族都報讀,可見修讀此科系並沒年齡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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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自該院成立他就受委為法律顧問,該學院十多年來栽培了許多優秀的學員。
他說,在院長沈曉勇的帶領下至今已有9屆畢業生,數百名畢業生已投入社會服務。
沈曉勇:發揮所學貢獻社會
沈曉勇希望學員畢業後能一展拳腳,發揮所學技術為社會作貢獻。
他說,中國有句名言:“不為良相,便為良醫”,良相與良醫相等,代表為醫者要有高尚品德和高超技術,德藝雙馨。
林聯德:中醫業以中國為主流
該院副董事長林聯德說,中醫學也是漢醫學,起源於中國漢族至今已有千年歷史。
他說,華人圈的中醫業是以中國為主流,應屆畢業生若要更上一層樓,可考慮去中國深造,學成歸來繼續作貢獻。
洪亞福:極力培育提升中醫專業
該會主席洪亞福說,該院成立至今14年,一直秉承發揚中醫,傳承文化,服務社群方針,注重學術研究交流,推廣實習和施醫贈藥,極力培育及提升中醫專業水平,立下良好口碑與高度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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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7年前,特里(化名)前往越南旅遊,期間因被昆蟲叮咬引發過敏,向當地一位中醫求診。該名中醫為他開了一種膠囊藥,據稱含有穿山甲鱗片成分,用以治療皮膚瘙癢問題。回國前一日,特里將未服完的藥裝入揹包。
然而,當他抵達吉隆坡國際機場並通過海關安檢時,行李掃描中發現了印有穿山甲圖案的藥盒。海關人員隨即將他攔下。
“我告訴他們這藥是治療我過敏的,但他們表示這種藥品不能在沒有許可的情況下帶入我國,因為穿山甲是全面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特里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道。“我當時完全不知情,因為在越南這種藥公開銷售,也沒人提醒我不能帶進馬來西亞。”
最終,經過解釋後,海關人員沒對他採取進一步行動,只沒收藥物。
2025年4月22日大馬海事執法機構在沙巴北部必打士海域,在一艘“無人”的船上查獲100公斤穿山甲肉,但是,被視為最值錢的穿山甲鱗片卻不在了,一般相信這些鱗片已被偷運至鄰國。

傳統中醫廣泛使用
2016年,所有穿山甲物種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一,意味著禁止其國際商業貿易。馬來西亞本土唯一的穿山甲種類:巽他穿山甲,也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為“極度瀕危”。
儘管穿山甲受到保護,其鱗片在中國及東南亞傳統中醫中廣泛使用,據稱具有活血化瘀、催乳及緩解關節炎等功效,因而遭到非法捕獵。
根據馬來西亞半島野生動物與國家公園局(Perhilitan)指出,所有穿山甲物種均受《2010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第716號法令)全面保護。其執法主任諾阿利夫表示,穿山甲鱗片也列入《2008年瀕危物種國際貿易法令》(第686號法令)第三附表,需取得相關進口或出口許可。
根據2022年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令》,未經許可持有或貯藏穿山甲及其製品者,最高可被判處不少於每件15萬令吉罰款及坐牢15年的監禁。
穿山甲在沙巴屬完全受保護物種,受《1997年沙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第一附表保護,同時也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為極度瀕危物種。
根據該法令,非法捕獵與販賣穿山甲可面臨高達25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售含穿山甲藥物 吊照
大馬衛生部傳統與輔助醫藥組高級助理主任達朱依馬醫生指出,中醫若被發現存有或售賣含穿山甲成分的藥物,將面臨吊銷執照的紀律處分。
他解釋,一旦接獲公眾通過投訴管理系統(SISPAA)舉報,執法單位將根據《傳統與輔助醫藥法令》展開調查,並可能暫停相關中醫的執業資格。
專家指出,穿山甲遭到非法獵捕主要是為了滿足規模龐大的中藥產業需求。由於馬來西亞靠近越南和中國,且是穿山甲棲息地之一,因此成為穿山甲非法走私的來源國及中轉站。
據國際野生動物貿易監測網絡TRAFFIC的數據,2015年至2021年間,印度、越南、中國、印尼和馬來西亞共佔全球穿山甲鱗片查獲總量的82%。其中,中國查獲高達9萬3500公斤的穿山甲鱗片及5600只未稱重個體;越南則有7萬零300公斤和4000只。
馬來半島野生動物保護及國家公園局的數據顯示,2016至2018年間,西馬每年查獲的活體穿山甲數量介於50至130只,主要集中在馬泰邊境。
馬來半島野生動物保護及國家公園局執法組主任諾阿利夫指出,自2019年起,查獲數量下降至每年不足20只,或與中國政府在2020年將穿山甲鱗片從官方中藥材目錄中移除有關。
最近一次大型走私案件發生在2022年7月,關稅局在巴生港查獲112.2公斤穿山甲鱗片和超過6000公斤其他野生動物製品,包括象牙、犀牛角與鹿茸等,估值達8000萬令吉。

巽他穿山甲獵捕嚴重
儘管統計顯示走私活動趨緩,但專家認為這不代表獵捕行為已經終止。穿山甲醒覺(Pangolin Aware)創辦人伊麗莎班蔣指出,巽他穿山甲仍是東南亞最常被獵捕的物種。
“穿山甲鱗片的主要成分為角蛋白,也就是人類指甲和頭髮的成分,目前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證明其藥效。”
他補充,雖然中國已將年使用鱗片配額降至一噸(約2000只穿山甲),但市場需求仍然存在,持續刺激非法捕獵。

中應徹底禁用穿山甲鱗片
“如果中國真心想保護瀕危物種,應該徹底禁止使用穿山甲鱗片,並推廣可持續替代品。”
他認為,中國有能力在可持續中藥領域發揮領導作用。
非法獵捕在馬來西亞依舊存在。2024年5月31日,一名關稅局高級官員因未將2019年查獲的穿山甲鱗片移交予馬來半島野生動物保護及國家公園局,而被控上莎阿南地庭,面臨最高5年監禁。
2025年1月13日,沙巴斗湖地庭則判處2名男子各12個月監禁及20萬令吉罰款,原因是他們於1月4日在仙本那某處停車場被捕,非法持有4只疑似巽他穿山甲。
他們觸犯《1997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第41(1)條文,可被罰款不少於5萬至25萬令吉,以及監禁不少於一年,最高5年。

5年撤銷6683張槍械證
國內安全與公共秩序部野生動物罪案組局副主任莫哈末路可茲林表示,他們持續與各單位合作,打擊非法獵捕,尤其在邊境地區及森林保護區展開聯合行動。
“我們的目標是透過情報、調查與執法,保護國家的生物多樣性。一旦發現違法行為,將移交相關單位進行進一步調查與提控。”
此外,警方自2020年起已撤銷6683張狩獵用槍械許可證,也積極與鄰國進行雙邊會議,共享跨境非法狩獵信息,防止盜獵分子入侵本國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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