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17日訊)青年駕駛改裝過的皮卡車到油站買柴油,被吉州貿消局執法員截查。
吉州貿消局主任阿芬迪指出,執法員於昨天早上7時至下午3時,在雙溪大年一帶展開檢舉行動。他們在一座加油站中發現這名行跡可疑的青年,於是上前調查,結果發現皮卡車內另設油箱,相信是用來走私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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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執法員在青年身上找到一些收據,相信是在同一天到各油站購買柴油的收據,預料所收集的柴油約300公升,市價645令吉。
他今日發文告時指出,所有財物包括皮卡車等,已被當局充公,再加上被起獲的柴油,總值4萬1645令吉。
當局援引1961年統制品法令21條文(蓄意收藏統制品)調查此案。罪成者將被判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如果被定罪,可被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重犯則不超過5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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