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5日訊)玻州農業及農基工業事務委員會主席拉扎裡說,由於捕撈花蛤蜊(siput retak seribu,俗稱啦啦)將破壞海洋生態,因此玻州漁業局與漁民協會商議後,仍有大部分漁民不支持當局發放捕撈花蛤蜊的執照,以免影響漁獲。
儘管如此,他補充,實兆遠甘榜亞齊漁業研究所(FRIKA)的研究發現,只要限制捕撈花蛤蜊的範圍和捕撈方式,仍可以批准捕撈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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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限定20份固打
他說,只有合法漁民才獲准申請捕撈花蛤蜊執照,並限制在20份固打,捕撈範圍也只限在海域A區即1至1.5海哩,捕撈者也只准用手撈法,手臂最多5公尺深度,時限2個月,從早上6時至下午6時。
“現在很多非法捕撈花蛤蜊的漁民,用錯誤的捕撈方式如舢板拖拉網,會嚴重破壞海洋生態。”
拉扎裡說,實兆遠甘榜亞齊漁業研究所的研究發現,在玻州海域有19個區域,重約493公噸花蛤蜊,價值190萬令吉左右,每公斤4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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