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1日訊)雙溪大年市議員依佔指出,大年數家餐廳或網咖向市議會申請更新執照時,被要求換上不含酒精字眼或標誌招牌事件,純粹是一場誤會,同時強調市議會並沒有禁止食肆使用酒精字眼或標誌招牌,前提是,業者必須要有相關執照。
依佔今午在市議員李麗華陪同下,針對引爆民怨反彈的“招牌禁酒精字眼或標誌”事件召開新聞發佈會,作出上述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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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經過他向大年市議會秘書努魯胡達瞭解發現,目前只有三四家售賣酒精飲料的餐廳或網咖業者,因無法出示向縣屬申請的賣酒執照,因此才被要求換掉招牌。
“這是全馬各地方政府統一的標準。沒賣酒,招牌上自然不能出現酒精字眼或標誌。這是經常發生的事,只是突然被炒上了熱搜。”
“事實上,市議會回函中也沒有‘拒絕’相關申請,而是‘暫時不被批准’,意即要求業者先解決執照問題。但據我所知,有關業者在當地營業多年,直至去年秒才向市議會提呈執照申請,但至今仍無法呈上賣酒執照,市議會自然無法繼續發放執照的過程。”
“如果是接手出頂的餐廳或網咖,若想在店內賣酒,那也需要向縣署提呈賣酒申請,之後再向市議會申請營業執照。”
他補充,類似營業執照申請的程序非常簡單,只要備齊文件,每月例常會議上呈上,一般會馬上通過。他也促請業者,不要花錢僱請“中間人”代辦申請執照事宜,任何疑問可直接到執照組詢問。
記者今也走訪區內一些同樣有售賣酒精飲料的食肆餐廳或網咖,業者們表示已順利更新營業執照,聲稱並沒有遭到地方政府的“刁難”;至於那些印有酒精字眼或標誌的招牌,一般都是由啤酒代理免費贈送給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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