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胞弟賄賂金 衛局官員罰1萬監1天



(北海31日訊)涉嫌收取胞弟給的賄賂金,威中衛生局一名官員今早在北海法庭面控後認罪,被法官判罰款1萬令吉及坐牢1天。
蘇馬爾迪(41歲)被控於2016年3月8日,在大山腳武拉必衛生局,身為U29級助理環境衛生官,建議胞弟阿末拉茲的公司為大山腳武拉必衛生局提供用品,亦收取其胞弟給的現金5200令吉,被告亦知道與公務有關係,之後也沒有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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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罪成可面對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諾阿祖拉副檢察司說,貪汙和賄賂是違法的,更何況身為公務員索賄,應該加以嚴懲。
被告代表律師洪春本代表求情時說,被告與妻子育有尚在求學的14歲孩子,也需照顧岳母,且一開始就自願認罪,避免了冗長的審訊程序,節省法庭的時間和費用,希望法院從輕發落。
最終法官祖哈茲米宣判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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