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0日訊)14名男子今日被控偷竊馬電訊的電纜和銷燬贓物,當中11人被控2罪,另3人被控銷燬贓物,所有被告皆否認有罪,獲准保釋候審。
這11人被控於本月10日凌晨5時,在丹絨武雅一紅綠燈處偷竊電纜,牴觸刑事法典第379條文(偷竊)。他們各獲准以3500令吉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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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1人也被控於本月5及7日的清晨6時30分,在吉打雙溪大年,夥同另3名被告銷燬作為贓物的電纜,牴觸刑事法典第414條文(非法接收或私藏賊贓)。他們各獲准以1500令吉保釋。
被告的律師求情時說,這14名被告收入都不多,也需要贍養病重父母和妻兒,要求法官將原定7000令吉保釋金減至最低金額。
法官瑪諾瑪妮批准14名被告保釋,案定5月15日過堂。
案件背景:維修為名偷竊電纜
檳州警方本月10日搗破偷竊馬電訊電纜集團,逮捕14人,包括維修電纜的分包商。
該集團成員以維修電纜為名,多次在檳吉兩地偷竊馬電訊電纜,並運送到吉打焚燒,以獲取電纜內的金屬。
警方曾指共解決了27宗偷電纜案件,檳州17宗和吉打10宗;馬電訊共損失逾9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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