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8日讯)2名华裔青年今日被控共谋非法掳拐禁锢及致伤一名男子,双双被控上大山脚法庭,其中一人也面对勒索控状。两人皆否认有罪后,获推事允准各以1万5000令吉及1万令吉保外候审。
3落网 1转污点证人
据悉,这起案件涉及债务纠纷,警方接报后共逮捕3名嫌犯,之后其中一人(28岁)转为控方污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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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黄育扬(译音,26岁)及第二被告陈俊贤(译音,22岁)面对的2项控状是:首控状指他们于本月20日下午3时左右,在诗不朗再也可拉沙路致伤31岁的刘宗耀(译音),抵触刑事法典323条文,第二控状指他们于同时同地,掳绑非法禁锢刘男,抵触刑事法典365条文,2控状皆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同读。
此外,首被告也面对另一项控状,指他于本月20日下午4时左右,在诗不朗再也柏霞冷森美浪,勒索及恐吓刘宗耀,抵触刑事法典385条文。
明年2月28日过堂
在刑事法典323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高达1年或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刑事法典365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高达7年及罚款;刑事法典385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高达7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2项刑罚。
2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是冯俊杰,主控官是娜蒂雅副检察司。
推事哈里斯允准2名被告在2项共谋控状下,各以1万令吉保外;首被告的勒索案则以5000令吉保外,案定明年2月2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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