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6日訊)人民黨中委兼檳州財政李翠華呼籲檳州政府,擱置現有的檳島2030地方藍圖草案,並根據1976年城鄉規劃法的原則,重新制定規劃。
她昨日發文告提醒,地方藍圖必須為人民帶來不同方面的改善,包括生活環境、通訊、交通管理、社會與經濟福祉,並促進可持續發展。我國的1976年城鄉規劃法也規定,國家規劃委員會在國家政策框架內促進城鄉規劃時,也需確定環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
ADVERTISEMENT
“但當發展造成城市擁堵、洪水氾濫、社會問題並普遍降低特定地區的生活質量時,這是一個明顯的跡象,表明地方當局無視城鄉規劃法的目標。”
她舉例說,建議中的檳島南部填海計劃(PSR)、輕快鐵和升旗山吊纜等,都不屬於可持續的項目。
“經濟增長或發展是有限度的,當對環境和人們的生活質量產生任何負面影響時,就必須停止。”
應先解決環境汙染洪水問題
她認為,檳城應該首先解決所有長期存在環境汙染及洪水問題。同時,當局必須諮詢居住在目標地區的專家後,才能起草地方藍圖。但現在的情況是,地方藍圖是由公務員制定的,可能與發展商有圈連,所以這種做法必須停止。
“制定地方藍圖的過程應從與目標地區的居民討論開始,以瞭解他們的需求。開發的目的應該是滿足當地人民的需求,而不是滿足開發商的需求。”
她說,由於現在展示的檳島地方藍圖不是根據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即每個地區居民的意見而制定的,所以州政府必須擱置現有的草案。
“人民黨呼籲聯邦政府確保所有地方當局,需先與受影響的人會面和討論,才制定地方藍圖,並以改善自然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作為依據。”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