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0日讯)威省市议员王泽钦促请在路旁摆摊卖年货的商贩,必须在计划开卖前至少2个月,向威省市政厅申请临时准证,因为市政厅将以2个星期至2个月的时间内去处理每一项申请。
他说,没有准证摆摊的商贩一旦遭市政厅取缔,将被罚款250令吉至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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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钦今早到山脚镇茵碧安丽雅花园(Taman Impian Ria),视察在路边摆摊卖年货的摊位后召开新闻发布会。
路边摆摊仍未能通过线上申请
他指出,由于佳节路边摆摊的申请仍未能通过线上申请,所以商贩必须亲往市厅申请。市政厅的房屋组(Jabatan Bangunan)接获申请后需要视察申请者提出的地点等,然后才会审核及批准。
他说,一旦市政厅接获多个申请,就需要较长的时间去处理,所以贩商受鼓励在摆摊前至少2个月提出申请。
王泽钦举例,商贩想在2024年农历新年前摆摊卖年货,最好在2023年11月就开始向市厅申请。
他表示,市厅截至本月15日共批准了50张贩商的申请,即威北及威中各22个,威南6个,他们皆于10月至11月之间提呈申请;12月的申请尚有待审核。
“相信今年的申请会比去年多,去年共有83项申请,当中78项获批,5项被拒。”
他说,有意申请的商贩可浏览市厅官方网站(https://www.mbsp.gov.my),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后交到市厅柜台。任何查询可致电威省市政厅04-549 7737。
杨伟宏:获得一个月准证
商贩杨伟宏与太太李映君在准证申请方面已有经验,早在11月时已向市厅申请摆卖年货的准证,并在今日获得为期一个月的准证。
杨伟宏指出,他于2017年开始在农历新年来临之际摆摊,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也开拓网售,出售新年礼篮、肉乾等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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