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槟州水供机构宣布:自2023年1月1日起,该机构将调整非家用及特别组别单位的水费。
该机构首席执行员巴马纳登今日发文告说,是次水费调整并不包括家用水费(家用大型电表DomesticBulkMeter除外),而槟州的家用水费依然全国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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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调整非家用水费,特别组别单位如宗教/福利院、政府办公场所、高等学院及航运等的水费也将调整。”
该文告指,环境与水务部(KASA)已宪报颁布调整大马半岛及纳闽的非家用及特别组别单位的水费,而有关调整从8月1日已开始生效。
“这项调整是通过国家水务服务委员会(SPAN)的系统化、公正及透明的水费制定机制(TSM)来实施,让国家的水务服务能达至长期永续性,而所获得的额外资金将用于资本支出(CAPEX)项目,尤其是2030年原水应急计划(RMCP2030)。”
“作为槟州唯一的水务运营商,本机构调整水费是极其重要的,以提升槟州供水设施满足用户的需求,确保未来水供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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