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3日讯)槟州前进党主席拿督黄家业偕同2男1女,因涉嫌劳役他人,今早在北海地庭被控,面对总计30项控状,4人皆不认罪,并获法官批准以总额36万2000令吉及附加条件保外候审。
上述4人都是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下被提控,其中黄家业(55岁、商人)与蔡丽盈(译音、52岁、人事部经理)是被控贩卖人口劳役他人;至于林永春( 译音、42岁,从事物流)及 黄秋和( 译音、40岁、任职滤水公司)则被控贩卖人口同谋劳役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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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所有被告都否认有罪,法官诺艾妮批准4人分别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或1万5000令吉保释金、一或两名担保人,以及每月须前往住家邻近的警局报到等附加条件保外候审,并将案订明年1 月4 日移交文件。
根据控状,被告蔡丽云及黄家业两人被控于今年2月至10月27日期间,在新邦安拔打曼当玲英达花园店屋,贩卖人口奴役马来西亚公民(非儿童),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至于林永春及黄秋和则各别被指在今年2月至10月27日期间,在新邦安拔打曼当玲英达花园店屋,联同蔡丽云及黄家业,同谋贩卖人口奴役马来西亚公民(非儿童),抵触刑事法典109条文,并与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同读。
4名被告面控的30项控状,共涉及10名受害人;而任何人若在相关控状中被判决有罪,将会面对坐牢不超过20年。
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冯俊杰及郑奕凯;此案的主控官为沙菲尔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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