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罗士打21日讯)在第15届全国大选竞选期期间口不遮拦的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分别被希盟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和国阵马华亚罗士打区候选人陈志雄喊告,但他表示,目前没接到上述两人的律师信。
针对指陈志雄父亲破产的指控,他解释,他只是转述本身在甘榜听到的消息,并用甘榜话(Bahasa kampung)陈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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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甘榜话的“破产”(Bankrupt)并不是法律术语上破产的意思。一般上,在甘榜如果说有人的生意经营不下去了,村民都会用“bankrupt”形容,这是甘榜话。
“我都不懂他是否已破产,我所表达的是生意做不下去(破产)的甘榜话意思而已。”
莫哈末沙努西也是吉打国盟主席,他昨晚出席在吉打伊党竹城总部大厦举办的吉州国盟感恩宴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被询及上述问题时,这么说。
莫哈末沙努西是于本月12日为国盟伊党亚罗士打国席候选人阿夫南哈米米站台发表政治演说时,用了约2分钟来“介绍”陈志雄的家庭背景,更直指陈志雄是败了父亲200万令吉财产,间接造成父亲生意倒闭的祸首。
另外,针对重提安华法庭案一事,莫哈末沙努西再次强调,他只是说事实,因此不会道歉。
“法庭已经下判,他(安华)也确实有两次入狱记录。我只是把事实转述给年轻人知道(这事)。”
他并不会道歉,并说:“法庭见。”

陈志雄坚持提告:法庭见
陈志雄坚持对吉大臣提告,并向对方喊话:“法庭见!”
他受询时说,他已针对上述事件进行法律程序,且将在近期内入禀法庭作出提告。
针对大臣解释破产是甘榜话的意思,他说:“如果他(大臣)那么喜欢讲甘榜话,应该回到甘榜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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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涉嫌贩运305克大麻和持有2把仿制手枪的案件今日续审。十五碑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查案官向高庭供证指出,警方去年的突击检查,发现莫哈末尤索夫的车内有两把仿真手枪,而对方是车主,也知道这两把仿真手枪的存在。
查案官艾曼苏海米(32岁)表示,2024年9月6日早上9时25分左右,警方在吉隆坡武吉加拉一所公寓旁突击时,见到被告接近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深蓝色日产Teana轿车,警方当场逮捕他。
“两把仿真手枪在前排乘客座椅下发现。根据向陆路交通局调查,该车登记在被告名下,并不是公用车辆。”
指曾遗失车钥匙
也是第12名证人的艾曼苏海米在回答主控官莫哈末沙布里副检察司的提问时说,被告曾任一名政治人物的前研究助理,他声称这辆车是从其姑妈手中获得的,并配有两把钥匙。
“其中一把钥匙于7月底搬到Senada Residence新住所时遗失。被告声称最后一次是在9月5日晚上使用该车,随后车钥匙放在住家餐桌。”
不过,艾曼苏海米指出,被告并未就遗失车钥匙一事报警,警方也未能进一步展开调查,因为被告无法提供车钥匙遗失的明确地点讯息。
他补充,被告也告知只有他一人使用该车,与他同住的女友有自己的交通工具。
遥控防盗系统有问题
警方于2024年9月12日向被告姑妈录供时,对方提到曾在案发的前两周,察觉该车门有损坏迹象。
“被告在盘问中承认早已知道其车辆的遥控与防盗系统出现问题,但尚未修理。”
他表示,被告理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寓停车场内,而不是在路边。
根据法证分析,警方起获的不是真枪,而是两把以二氧化碳气体驱动的仿真手枪。
“这两把枪缺少枪栓与击发机构,也无法发射子弹。我们无法进行射击测试,因为没有配备任何铅弹或钢珠弹。”
本案承审法官是拿督莫哈末嘉米尔,被告被控于2024年9月6日在吉隆坡警察总部祈祷室前贩运305克大麻,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一旦罪成可依同法令第39B(2)条文处以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最少12下鞭刑。
此外,他也被控同日于武吉加拉一所公寓旁的路边拥有两把仿真手枪,违反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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