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昨日被判监禁的在逃富商刘特佐,今日被勒令向税收局支付超过10亿令吉的拖欠税金。
根据《新海峡时报》,槟城高庭今日批准税收局申请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以追回刘氏的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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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司法专员肯尼斯在其裁决中说明,此案没有可审判的事,也没有其它任何事,需要进入全面的审判。
税收局指出,刘特佐未能缴交2013年及2014年高达10亿5000万令吉的税金,并于去年提出诉讼。
刘氏曾辩护,他在上述2年期间,没有在马来西亚经营生意,也没有马来西亚的银行户头。
法庭驳回其辩护,指没有大马的银行户头,和没有在大马做生意,不能成为欠税的理由。
“我认为不需要把这两点声明,视为被告的辩护。”
刘特佐及其父亲刘福平,昨日因违反法庭于今年3和4月发出的资产冻结强制令(Mareva),藐视法庭罪名成立,被吉隆坡高庭判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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