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1日訊)檳州陪月中心指南生效已3個月,至今全檳只有約5家業者向當局申請執照。
反應不熱烈的主因是多數業者基於現有營業地點不符合指南規定,欲等待租約結束覓得合適的地點後,再向當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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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管制陪月中心,檳州政府推出指南規範業者,以便業者向當局申請執照。指南在7月1日生效。
林秀琴:營業地點不符成難題
領導擬定指南的雙溪檳榔區州議員林秀琴接受星洲日報《大北馬》社區報訪問時說,雖然目前反應不熱烈,當局卻獲得業者的正面反映,即大部分都有意配合政府舉措,申請執照營業。
“只是大部分業者現今營業所在地不符合指南規定,他們知道如今提出申請無法獲批。所以,他們現階段在等待租約到期之際,同時物色符合指南規定的新地點,以便在搬遷後才提出申請。”
她說,根據業者反應,營業地點不符合指南規定是他們面對的主要難題。
“當局會給這些業者寬限,暫不會採取行動,畢竟就人情和道義而言,業者正在營業中,為產後的母親提供服務。”
她提醒,政府擬定了管制的條規,希望大家配合遵守。當局也會再視乎情況,做進一步評估和商討。
列明檳島7個禁設地點
根據指南,陪月中心只可設在獲允許的住宅區和商業區,需擁有至少一名合格的護士。住宅區的陪月中心只能是獨立式和半獨立式房屋,業者需向地方政府申請規劃準證(KM)並轉換用途。
屬於商業大廈和商店的建築,無需申請規劃準證;屬於商業用途的酒店或服務式公寓,則需申請規劃準證,也得轉換用途,而且需整棟建築或整個樓層都轉換為陪月中心用途。若屬於服務式公寓,需獲管理機構的許可。
指南也列明檳島7個不允許設立陪月中心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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