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槟州陪月中心指南生效已3个月,至今全槟只有约5家业者向当局申请执照。
反应不热烈的主因是多数业者基于现有营业地点不符合指南规定,欲等待租约结束觅得合适的地点后,再向当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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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管制陪月中心,槟州政府推出指南规范业者,以便业者向当局申请执照。指南在7月1日生效。
林秀琴:营业地点不符成难题
领导拟定指南的双溪槟榔区州议员林秀琴接受星洲日报《大北马》社区报访问时说,虽然目前反应不热烈,当局却获得业者的正面反映,即大部分都有意配合政府举措,申请执照营业。
“只是大部分业者现今营业所在地不符合指南规定,他们知道如今提出申请无法获批。所以,他们现阶段在等待租约到期之际,同时物色符合指南规定的新地点,以便在搬迁后才提出申请。”
她说,根据业者反应,营业地点不符合指南规定是他们面对的主要难题。
“当局会给这些业者宽限,暂不会采取行动,毕竟就人情和道义而言,业者正在营业中,为产后的母亲提供服务。”
她提醒,政府拟定了管制的条规,希望大家配合遵守。当局也会再视乎情况,做进一步评估和商讨。
列明槟岛7个禁设地点
根据指南,陪月中心只可设在获允许的住宅区和商业区,需拥有至少一名合格的护士。住宅区的陪月中心只能是独立式和半独立式房屋,业者需向地方政府申请规划准证(KM)并转换用途。
属于商业大厦和商店的建筑,无需申请规划准证;属于商业用途的酒店或服务式公寓,则需申请规划准证,也得转换用途,而且需整栋建筑或整个楼层都转换为陪月中心用途。若属于服务式公寓,需获管理机构的许可。
指南也列明槟岛7个不允许设立陪月中心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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