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私人公司一名董事与首席营运员一家三口,涉嫌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以不存在的投资计划导致受害者损失约3亿令吉款项。这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2001)第4(1)(b)条文下,面对共150项控状。
这2男和2女被告今早被警方押送到乔治市法庭,分别在刑事地庭第一庭和第二庭,面对所有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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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作为此案主要被告的NAR Trading Traders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纳斯里(36岁)面对118项控状;在公司担任首席营运员的阿都瓦哈(53岁)则面对30项控状。
阿都瓦哈的妻子丽索蜜薇(50岁,家庭主妇)及女儿诺哈菲扎(26岁,厂工)也牵涉此案,两人同样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各面对一项控状。
4人皆对控状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案件定于11月1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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