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5日訊)涉嫌與初中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的19歲嫌犯(裝修工),已遭警察逮捕。
瓜拉姆拉警區主任再迪告訴《大都會日報》,該嫌犯昨日凌晨1時在居林一間住家內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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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承認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稱雙方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的關係。”
他說,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條文(強姦)調查此案,而嫌犯此前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該少女從小父母離異,與婆婆同住。今年2月,她在家中刷臉書時,結識了嫌犯並很快確認男女朋友關係,2人相識一個月後,即3月,嫌犯找上門,並在少女的婆婆家,與她發生了性關係。
事隔半年後,少女覺得後悔,便將當天發生的事如實告知婆婆,後報警時供稱,是因為太愛男友,以及害怕失去男友,便按男友的要求,把“自己”獻給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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