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北马新闻

|
发布: 1:35pm 01/09/2022

林冠英

槟州反跳槽法

林冠英

槟州反跳槽法

曹观友:维持槟州宪法14A条文原样 不召开任何特会修改

(槟城1日讯)行动党主席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日前建议槟州立法议会在9月杪召开特别会议,修改,但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说,州政府将维持槟州宪法14A条文的原样,不会召开任何特别会议来修改此条文。

曹观友今日发文告说,槟州宪法14A条文让槟州立法议会有基础悬空一名被党革除党籍州议员的席位,但修订后的联邦宪法没包括“革除党藉”这一点。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七司也于8月3日一致裁定,槟州宪法14A条文有效,不违反联邦宪法10(1)(c)条文。

ADVERTISEMENT

因此,州政府将维持槟州行政议会于8月5日所作出的决定,即维持槟州宪法14A条文的原样,及不会召开任何特别会议来修改槟州宪法14A条文。

曹观友说,2012年槟州议会制定了14A条文,因为州政府相信槟州选民应该获得稳定且可信的州政府。

“联邦法院已一致裁定14A条文合宪,若现在我们妥协这条文,就是在亏待所有信任我们的人。”

曹观友表示非常尊重林冠英的建议,不过他认为这项建议不成立,如果这幺做,肯定会对槟城选民造成极大伤害。

“我们需要提醒自己,槟州宪法14A条文是在2012年获槟州议会超过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

他说,做这项决定时,每个人,包括他和林冠英,都充分了解1992年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吉兰丹立法议会对诺丁沙烈的案件,当年,法院裁决该州立法议会制定的反跳槽法,与联邦宪法第10(1)(c)条文有冲突)。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