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8日訊)青年入屋爆竊,偷走屋主的多樣值錢物品包括一雙名牌拖鞋、多臺手機、金鍊等,再把贓物拿去變賣而東窗事發,警方接投報後逮捕他,並在他家找到其他贓物。
涉案青年阿都蘇古(39歲)今天在加央法庭面對8項罪名時皆認罪,其中偷名牌拖鞋罪名成立被罰款高達1000令吉,加上另3項已下判的罪名,共罰款8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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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第二推事庭面控的另外4項罪名,因推事卡瑪麗札諭令擇日8月9日下判,所以各項罪名以2000令吉保釋。
阿都蘇古先在第二推事庭提控,。第一項罪名指他於今年6月28日早上11時左右,在賓冬扎拉花園一間屋內匿藏一名女子的三星A71型號手機,第二項罪名指他於同年7月6日中午12時左右,擁有賊贓即一臺realme手機。
第三項罪名指他於6月28日下午約4時45分,在柏斯里變賣賊贓即1枚金屬硬幣,第四項罪名指他7月8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在賓冬扎拉花園一間屋內接收及匿藏賊贓,即1臺電鋸、1臺電氣炸爐及1臺電鑽。
較後,他被押往加央第一推事庭提控,第一項罪名指他於2022年7月6日中午12時左右,在賓冬扎拉花園一間屋內匿藏一名男子的三星手機,第二項罪名被控於今年5月23日下午2時左右在上述地點,銷燬賊贓即1條金鍊。
第三項罪名指他於2022年7月6日中午12時左右,在賓冬扎拉花園一間屋內,匿藏一名女子的三星手機,第四項罪名指他於上述地點,藏有一雙另一名男子所擁有的名牌拖鞋。
推事茜蒂諾哈絲麗札判阿都蘇古罪成,第一項罪名罰款2500令吉、第二項罪名罰款3000令吉、第三項罪名罰款2000令吉,以及第四項罪名罰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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