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槟州分层产业私人租宿营运指南草案终出炉,旨在处理私人产业供短期出租引起的问题。此草案目前处于公开征询意见的阶段,接下来将提呈至行政议会寻求批准,料明年1月起落实执行。
槟州地方政府、房屋和城乡规划委员会主席佳日星,今日在光大视听室举行的州政府当局与短期租宿业利益相关单位交流会上,公布这项指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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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草案内容,廉价屋、中廉价屋、人民组屋和属于价格受管制类的可负担房屋,一律禁止供短期出租。
短期出租单位需获75%业主支持
属于可供短期出租的其他分层产业来说,首要条件是向管理层(共管机构或管理委员会)申请,再通过居民常年大会(AGM)或特大(EGM)取得超过四分之三的支持率。一旦获得通过,管理层必须通知地方政府建筑委员会,就可把单位短期出租。
若有关单位获准短期出租,但一年内只可出租最多180天,若要超过这个天数,就要通过常年大会或特大,获得超过四分之三的支持率。无论如何,每一次短期出租的交易中,有关单位每周只可出租最多3天。
在取得所有批准后,管理层必须发出正式的证书,给获准经营短期出租单位的业主或营运者。同时,业主或营运者必须付费给管理层,即每单位250令吉至500令吉年费,新注册费用为每单位100令吉至250令吉。
业主必须是大马籍和向SSM注册
其他条件包括出租单位的业主必须是大马人、业主必须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必须拥有合法的产业拥有权文件、管理层可设定条件要求业主清还管理费等。
一旦符合上述营运条件,业者必须遵守指南下规定的社会与安全指标,包括准备灭火器、逃生楼梯必须拥有足够的光线和楼梯扶手、单位内必须贴上逃生图、业者必须根据单位面积限制住客人数、提供急救箱等,也要确保租客遵守住户条规,不骚扰他人。
若租客制造扰民问题,管理层可以根据住户条规采取行动。
这项交流会获得约120人出席,包括威省市长拿督阿兹哈、槟州警方代表纳吉警官、槟州房屋局官员、高楼管理层代表、短期出租业者。
指南生效前仍有法律处理扰民问题
佳日星致辞时提醒,在槟州分层产业私人租宿营运指南正式生效前,高楼产业的短期租宿若出现扰民问题被投诉时,当局依然可援引现有的法令,包括城乡规划法令、地方政府相关条例和刑事法典采取行动。
他说,全槟共2511个分层产业计划,槟州也是全马第3个拥有最多高楼的计划,加上槟州是旅游业重镇,带动槟州短期租宿业的蓬勃发展,但也造成严重的扰民问题。
“过去几年间,槟州政府接获多宗来自居民的投诉,即2019年228宗、2020年258宗、2021年186宗和今年至上月为止14宗。这些投诉都是关于短期出租单位造成的问题,包括租客喧闹、一个单位太多人入住、共用设施被外人破坏等。”
他说,州政府没有办法,唯有根据分层管理法令制定指南,管制这个行业,以平衡的做法照顾居民并造惠业者。
“我们也知道,在行动管制令期间,酒店都没人入住,何况该些短期出租业业者的生意,更是备受打击。”
但他强调,根据发生在吉隆坡的一个案例,曾有短期出租业者挑战公寓管理层,指管理层没有权力禁止住户把房子短期出租给别人,但此案带到高庭、上诉庭乃至联邦法院后,法庭裁决阐明,居民或管理单位有权力制订住户规则进行管制。这已说明,居民有权力制定住户规则。
未来将管制平地屋短期租宿
佳日星较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除了分层产业,槟州政府也会制定条例(undang-undang kecil)管制平地屋供短期租宿的问题。
他说,平地屋的短期租宿管制条例比分层产业更技术性,所以需时进行,但相信与分层产业的管制方式大同小异。
他希望有关部门加速拟定平地屋的短期租宿管制条例,若可加速完成,他将把分层产业和平地屋的这两个类别的短期租宿营运管制,一并提呈予行政议会寻求通过。
“但若平地屋的管制条例来不及完成,我们会先从分层产业类别开始执行管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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