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27日訊)檳州行政議員章瑛呼籲母親產後護理中心(陪月中心)業者,趁作業指南於本月1日開始生效後,積極依指南申請營運執照以合法經營,保護消費者及業者本身的權益。
她說,之前陪月中心沒有一個指南,業者們向地方政府申請的執照,也只是一般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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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州政府掌握到的數據,全檳共擁有47間陪月中心,然而在指南生效前,威省只有14間擁有地方政府發出的營業執照,10間沒有申請執照;檳島則完全沒有任何一間擁有地方政府的營業執照。”
“不過,我尚未掌握到在新指南生效後,是否已有檳島的業者提呈申請執照。”
章瑛今日在威省市政廳大廈,出席市政廳向業者解說有關指南的彙報會後,在新聞發佈會說,陪月中心沒列入看護中心法令,以前沒有任何一個部門監管,業者只要申請到地方政府的營業執照就可運作。
高需求服務行業
她說,陪月中心已是高需求的服務行業,特別是在城市地區,有了指南,可確保這行業更穩定的發展。
“以前只要取得地方政府發出的營業執照,陪月中心就合法營運,如今業者必須符合指南內的條件才能獲得營業執照,這對業者和消費者都更有保障,避免發生不愉快事件時互相指責。”
她說,未來陪月中心的數量將繼續增加,因為市場有需求。
“以前地方政府只要陪月中心的建築物符合條件,就會批准營業執照,如今,地方政府必須確保業者符合指南內的條件才能批准營業執照,即地方政府擁有權力去執法,確保業者符合指南內的條件,在擁有監管的機制下,產婦及嬰兒的安全將更有保障。”
給足夠時間申請執照
她說,州政府將給予業者足夠的時間,即最少半年的時間依指南申請執照,過後將視情況或將採取執法行動。
她說,在沒有指南之前,曾發生消費者與業者互相指責的事件,譬如爆發傳染病時,消費者與業者互相推卸責任,有了指南,就能鑑定該負起責任的一方。
她說,國內目前也只有雪蘭莪州八打靈再也市政廳有推出這項指南。
“已運作或計劃運作的陪月中心,請馬上依指南申請執照。”
她說,為了擬定這項指南,與各相關機構如消拯局、衛生局、福利局、威省及檳島市政廳最少開了16次會議。
檳州婦女發展機構首席執行員王美玲說,這項指南很簡易,希望通過這項指南,州內的業者都能合法營運。
根據指南,同時照顧超過4名產婦的單位(除了親戚關係及非營業性質),都必須依指南申請執照,排屋也不能營運陪月中心,別墅及半獨立屋子則必須先申請轉換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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