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7日讯)槟州行政议员章瑛呼吁母亲产后护理中心(陪月中心)业者,趁作业指南于本月1日开始生效后,积极依指南申请营运执照以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及业者本身的权益。
她说,之前陪月中心没有一个指南,业者们向地方政府申请的执照,也只是一般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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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政府掌握到的数据,全槟共拥有47间陪月中心,然而在指南生效前,威省只有14间拥有地方政府发出的营业执照,10间没有申请执照;槟岛则完全没有任何一间拥有地方政府的营业执照。”
“不过,我尚未掌握到在新指南生效后,是否已有槟岛的业者提呈申请执照。”
章瑛今日在威省市政厅大厦,出席市政厅向业者解说有关指南的汇报会后,在新闻发布会说,陪月中心没列入看护中心法令,以前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监管,业者只要申请到地方政府的营业执照就可运作。
高需求服务行业
她说,陪月中心已是高需求的服务行业,特别是在城市地区,有了指南,可确保这行业更稳定的发展。
“以前只要取得地方政府发出的营业执照,陪月中心就合法营运,如今业者必须符合指南内的条件才能获得营业执照,这对业者和消费者都更有保障,避免发生不愉快事件时互相指责。”
她说,未来陪月中心的数量将继续增加,因为市场有需求。
“以前地方政府只要陪月中心的建筑物符合条件,就会批准营业执照,如今,地方政府必须确保业者符合指南内的条件才能批准营业执照,即地方政府拥有权力去执法,确保业者符合指南内的条件,在拥有监管的机制下,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将更有保障。”
给足够时间申请执照
她说,州政府将给予业者足够的时间,即最少半年的时间依指南申请执照,过后将视情况或将采取执法行动。
她说,在没有指南之前,曾发生消费者与业者互相指责的事件,譬如爆发传染病时,消费者与业者互相推卸责任,有了指南,就能鉴定该负起责任的一方。
她说,国内目前也只有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有推出这项指南。
“已运作或计划运作的陪月中心,请马上依指南申请执照。”
她说,为了拟定这项指南,与各相关机构如消拯局、卫生局、福利局、威省及槟岛市政厅最少开了16次会议。
槟州妇女发展机构首席执行员王美玲说,这项指南很简易,希望通过这项指南,州内的业者都能合法营运。
根据指南,同时照顾超过4名产妇的单位(除了亲戚关系及非营业性质),都必须依指南申请执照,排屋也不能营运陪月中心,别墅及半独立屋子则必须先申请转换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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