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8日讯)吉打州立法议会议长“不准”辩论华玲洪灾课题!朝野议员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万家均乐州议员依斯迈沙列今援引议会常规18(1),要求紧急动议辩论华玲洪灾课题,但被议长拿督祖哈里布勒以“不符合14天前提呈动议的条件”,“时间节点不合适”,以及“对政府及议长不公平”为由,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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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迈沙列却不放弃,继续争取并指华玲洪灾属于特定事件、涉及公众利益及需要紧急处理,要求议长重新考虑其动议。
“华玲7月4日发生严重洪灾,夺走3尸4命,这事发生至今正好14天,怎来得及提呈?我认为,这是关乎民生的重大议题,有必要列入讨论。”
“吉州在国盟政府执政后,已发生2次洪灾。我担心会再次发生,卡基山也有风险。我不明白为何议长拒绝我的动议,难道我们要继续保持沉默吗?”
在多次遭拒绝后,他只好请求议长通融,让他在口头提问环节结束后,在议会中念出他要提呈的动议,以记录在案。议长随后同意。
此外,行动党德卡州议员陈国耀同样援引议会常规18(1),要求议长延后会议流程,让朝野议员有机会辩论华玲洪灾课题。
巫统万拉峇鲁州议员诺莎比丽则认为,相关机构正密切关注灾情动态,并随时准备施援,加之政府的灾后规划等,并不存在任何问题,实在没必要在仓促情况下辩论该课题。
在朝的多名议员则附和说,议长有绝对的权力,可拒绝议员的动议进入辩论。
多名朝野议员之后陆续站起来表达想法,两边吵得不可开交。
祖哈里布勒解释,根据议会常规,所有动议都必须在召开议会的14天前提呈。如是紧急动议,则可在吉大臣赋权下,在7天前提呈;如果是非常紧急的动议,也可在吉大臣赋权下,在1天前提呈。
“这确实属于特定事件、涉及公众利益及需要紧急处理,但时间节点真的不合适。加上专家研究报告未出炉,准备时间仓促,对政府和议长都不公平。”
“反正一天内是解决不了洪灾问题的,我建议将此动议押后至下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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