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18日訊)吉打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提出修改“2008年吉打伊斯蘭家庭法”,將穆斯林女子的最低合法結婚年齡,從16歲調高至18歲,最高處罰則從原來的1000令吉增至3000令吉;監禁不超6個月,增至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該提議最終在朝野議員以聲浪表決下,三讀通過。
他今日在吉打州第14屆第5季第2次州立法會議上,提出修改上述法令,理由是該法令從2008年沿用至今,已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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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是為了與時俱進,我們也希望能夠發揮威懾警醒作用,讓穆斯林男女嚴守法律。”
他提呈的另一項動議,即2020年第一系列總稽查司報告中提及,吉打州政府旗下的公司管理問題,將交由公賬委員會審查。朝野議員同樣以聲浪表決方式,一致通過該動議。
吉打一島嶼居民有早婚風俗
莫哈末沙努西補充,將穆斯林女子的最低合法結婚調高至18歲之後,不表示在特殊情況下,18歲以下穆斯林女子就完全被禁止結婚。
“吉打州內有很多這方面的問題。據知,有一島嶼居民有早婚風俗,或者有18歲以下的穆斯林懷孕了,家長不得不讓女兒成婚,那就需要交給伊斯蘭法庭去審理。家長可以特殊理由向法庭申請,法庭也會根據伊斯蘭法專家意見作出判決。”
他說,這跟一些穆斯林異國情侶要結婚的情況一樣,都可以通過伊斯蘭法庭審理解決。
另一方面,4名州議員缺席今天的吉打州議會:誠信黨亞羅孟古都州議員巴羅拉茲正在接受治療;伊黨麻不來區州議員西蒂艾莎,以及伊黨柏魯州議員莫哈末拉茲因在國外,趕不及回來;居林州議員楊慶傳則是因為冠病檢測呈陽需要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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