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一名商家擅自定下”消费10令吉以上才可以买津贴食油”的条件,结果被佯装顾客的贸消局执法员取缔。
槟州贸消局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局接获消费者的投报,指一名商家定下条件,顾客需消费10令吉以上才可以购买2袋1公斤包装的津贴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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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今日在槟岛展开行动,派员假扮成顾客,成功逮捕该名商家,并充公价值467令吉50仙共187包津贴食油。
该局警告商家遵守法律,一旦触犯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将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重犯者将面对不超过3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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