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8日訊)33輛從泰國入境我國的交通工具違反陸路交通法令被開罰單,司機也被指示現場繳清300令吉罰款才獲准放行。
玻州陸交局長法蒂瑪說,執法組今天與巴東勿剎交警展開“外國司機行動”,在巴東勿剎出入境關卡附近設路障對付違規的外國入境車輛。
ADVERTISEMENT
她說,陸交局發出33張罰單,給沒有貼上符合大馬規格的車牌註冊號碼、駕照逾期及沒有國際道路通行執照(ICP)的司機,另外交警也發出4張罰單給安裝花俏車牌、車險和路稅逾期的本地車主。
法蒂瑪也說,自從國門4月1日開放至今,當局也對付了7名外國人,分別是6名持有聯合國難民署(UNHCR)難民卡的緬甸籍人,以及1名巴基斯坦籍司機,並充公他們所駕駛的3輛摩托車、各1輛轎車及小羅裡。
她說,他們都沒有合法駕照,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26(1)條文,一旦罪成,司機可被罰款介於300令吉至2000令吉,同時監禁最多2年,車子也在同一法令第64條文下被充公。
“這些交通工具車主都是本地人,我們還在調查是否出租或賣給違法的外國人。”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