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年3月25日到访大山脚时,大山脚社青团成员到场拉横幅抗议引发与主办方人员发生沖突,双方今天各有一人被控上大山脚推事庭。
大山脚社青团理事林政行(25岁),被控于上述日期下午2时左右,在大山腳點心城飲食中心,使用侮辱性的言語試圖引起憤怒和擾亂安寧,抵觸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第14條文,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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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行聆听控狀后,向法庭表示不认罪,主簿官哈斯丽查择定下月1日过堂,並允准以500令吉保外候審。
林政行辯护律师雷尔要求法庭豁免保釋金,如果不能就減至500令吉。
雷尔说,其当事人主动到法庭面控,任职槟州公民权助理協调官,月薪约3000令吉,虽未婚但须奉养双亲,被控的也只是轻微罪行,罪成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被告也只是抗议北根国会议员纳吉到访槟州,抗议横幅写着的字眼也是根据纳吉在上诉庭案件法官所陈述的字眼,不理解为何他会被控。因此我会要求总检察署撤销控狀。”
雷尔也要求法庭允许其当事人在等候保外时,不被上手铐及关进扣留室,主簿官允许在法庭公众席等候。
林政行获保释后,在庭外说,他可以选择缴付100令吉解决,不过,这不关乎金钱,而是关乎理念与原则,也不会因此而退缩。
另一方面,男子锺顺源(53岁,译音)则被控在上述日期与时间,扯破屬於林政行的横幅,导致林政行损失106令吉,抵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過1年但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狀后认罪不諱,惟基於推事不在,主簿官择定本月27日下判,並允准被告以2500令吉保外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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