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CAP)呼吁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严格执行1946年价格管制法令(1973修正)第8(1)条文,规定商家在所有正在售卖的货品标示价格。
“我们在槟岛调查发现,许多商贩尤其是饮食摊和茶店公然违反价格管制法令。”
ADVERTISEMENT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今日发文告说,大部分违规的摊子并没有在待售的食物和饮料标明价格。有时候,他们完全以中文标价。
“第二批违法者是没有更新货价的茶店。许多饮食店将货品标价挂在远离食物的地点。让顾客无从知道盘中食物的价格,而超出预算。特别是百物涨价的时期。”
他说,顾客经常在这种情况下被多收钱,但却没有食物标签来争辩价格的合理性。根据法令,让顾客了解货价是商贩的责任,但缺乏执法却让法令丧失效力。
槟消协呼吁贸消部在全国展开调查行动,严厉执法。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