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18日訊)州秘書署下令縣署修改規則,指定售賣玻璃瓶啤酒需要申請準證,馬華雙溪大年監督政府事務局主任許漢宏認為,這條規根本就是針對賣酒業者。
他說,玻璃瓶裝啤酒能看到酒,而易拉罐啤酒則看不到酒,所謂”眼不見為淨”,只要教育穆斯林不要看,那麼就沒有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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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促請州行政議員林桂億醫生,必須把多此一舉的條款消除掉。
“我相信業者不要繁文縟節,而是簡易條規。”
他今日發文告說,林桂億必須在州行政議會糾正此事,恢復之前烈酒須向縣署申請執照,啤酒則無需另外向縣署申請賣酒準證的政策。
“冠病疫情下,經濟剛開始慢慢復原,大家生意都在重新起步,就別刁難售酒業者;應該以更寬容大度讓人民渡口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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