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8日讯)一名国中女教师涉嫌两次将总计近3000令吉的采购合约,交给自己名下的公司,今早在北海地庭被控两项贪污罪;惟被告对两项指控皆否认有罪。
被告哈兹莉娜(46岁)在2017年10月涉案,她当时是在威北波各先那国中担任健康教育及体育主任,她在昨早10时许被传召到槟城反贪会录供,并于今早9时许在北海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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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任职于甲抛峇底某国中学生事务副校长的哈兹莉娜,在庭上自行求情后,获法官祖哈兹米批准以8000令吉保释金,以及需交出护照、每月须到邻近的反贪会报到一次,以及不骚扰证人的附加条件保外候审,并择定6月27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面对的首项控状,指她在2017年10月17日,身为拥有大学资格的DG48级老师,以及学校的健康教育及体育主任,在学校行政办公室,将学校的采购合约提供给本身的Hazwan Event Management公司。
这些合约所采购的各项用品及器材,包括10叠A4纸、30支马克笔、1台收音机、一个血压测量仪、两个指南针、两台磅秤、一个蹦床和10张彩色纸,清单的价值约2353令吉66仙。
哈兹莉娜面对的第二项控状,指她在同年同月的19日,在相同地点及相同身份,涉及将采购5粒足球及1粒室内足球,价值522令吉66仙的合约交给自己名下的公司。
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罪行),并可在第2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高,监禁不超过20年。
此案的主控官莫哈末阿兹兰向法官指出,由于贪污是严重的罪行,因此建议法庭裁定1万令吉保释金及附加条件。
被告在自行求情时,多次嚐试自辩坚称有关采购决定并非由她经手,并指本身已升职为副校长,目前需要抚养5名孩子(年龄9岁至20岁)及奉养年迈的母亲,希望法官减少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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