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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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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46pm 13/04/2022

反跳槽法

合法性

槟州反跳槽法

反跳槽法

合法性

槟州反跳槽法

高庭批准槟州立法议会与槟州议长 交联邦法院裁定槟州反跳槽法合法性

(槟城13日讯)高庭批准槟州立法议会和槟州议长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以决定是否符合宪法。

根据《马来邮报》报道,在槟城的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占阿尔沙德作出裁决时表示,辩方已满足法庭司法法令(Courts of Judicature Act)第84条文和《联邦宪法》第128条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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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4名前希盟州议员在2020年入禀法庭阻止槟州政府提呈悬空议席动议,并认为槟州宪法第14A条文违反联邦宪法。

4名州议员分别是土团党的直落巴巷州议员祖基菲里、柏淡州议员卡立梅达、以及被公正党开除党籍并在之后加入土团党的诗不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和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

4州议员质疑反跳槽法

槟州立法议会和槟州议长拿督刘子健,是此案的辩方,并向高等法庭提出申请,以要求将此案列为“特殊案件”,交由联邦法院审理。

辩方在申请理由中阐明,有关诉讼质疑槟州宪法第14A条的合宪性,而此诉讼具有重大的宪法意义。

有鉴于此,辩方表示有必要让联邦法院就此事作出定案,以迅速作出最终裁决。

辩方是在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向槟高庭提交申请,以要求在联邦法院审理此事,而高庭于昨日(4月12日)批准了有关申请。

拿督马列依姆迪亚兹和苏伦德拉阿纳特代表辩方,而拿督NP纳班和罗斯里达兰则代表诉方。

原诉传票仍在高庭审理中

另一方面,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今日发文告指出,槟城高庭昨日批准槟州政府的申请,根据 1964年司法法令第84条文和《联邦宪法》第128条,将“槟州宪法修正案第14A条文是否因抵触联邦宪法第10(c)条文而无效”的问题,移交联邦法院裁决。

他说,槟州政府的申请是针对诗不朗再也、双溪亚齐、柏淡和直落巴巷州议员,挑战槟州议会及议长所提交的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这4名州议员质疑《槟州宪法》第14A(1)条文的合法性,及禁止根据第14A(1)条文提呈悬空议席的动议。

第14A(1)条文内容是,在符合规定下,立法会议员应在以下情况悬空并退出其议席,即州议员在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党籍或被终止党籍,或者一名独立人士在中选议员后加入政党。

曹观友说,在联邦法院就第14A条文的合法性作出裁决之前,原诉传票目前仍在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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