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5日訊)一名男子因賄賂相熟的陸路交通局官員,以便無需經過駕駛考試便可獲駕照,今早在檳城反貪特別法庭面控時,承認3項控狀,被法官判罰款1萬7500令吉及坐牢一天。
被告莫哈末凱里(28歲)今早付罰款後,就被警方送入爪夷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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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凱里在2021年8月18日被控於2017年賄賂相熟的陸路局官員,以無需通過駕駛考試即可獲取B2和D級執照,牴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B)條文(索賄或受賄),今日審訊結果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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