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8日訊)玻州貿消局接到消費者投訴,一家雜貨店賣的雞蛋超出統制頂價,執法員上門調查時也發現業者沒有用粉紅色標籤,標籤列為統制品的雞蛋價格。
玻州貿消局局長諾拉札今天發文告說,違規者可在2011年統制價格及反暴利法令下被對付;個人可被提控上庭,罰款最高1萬令吉,傳票罰款可達5000令吉;公司則可被罰款高達2萬令吉,傳票罰款最高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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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醒業者,貿消部已將A、B及C級雞蛋列為統制品,零售價分別是43仙、41仙及39仙(每個),批發價則是41仙、39仙及37仙(每個),有效期從2月5日至6月5日。
上述頂價規定落實至今14天,玻州貿消局已到州內225家商店突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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