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1日訊)青年於4年前虐死女友6歲兒子,加央高等法庭法官拿督阿茲米基於被告諾艾祖旺的辯詞存疑點,辯方律師也無法出示證據證明被告無罪,因此判決被告的謀殺罪名成立,並判處死刑!
諾艾祖旺家屬聆訊後,當場落淚,在休庭時衝上前抱住諾艾祖旺,可是他卻一臉冷靜,毫無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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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米今早在加央高庭宣讀判詞時說,驗屍報告顯示小死者身上有嚴重瘀傷,而且傷勢嚴重,並證實曾遭虐待,被告在事發前也未及時把小死者送往醫院搶救,導致錯失搶救黃金時間。
他說,多名證人的供詞也說明小死者在出事當天早上,至下午從安親班返家的這個時段,依然健康,直至事發當晚開始不適,所以相信當晚被嚴重虐待,導致死亡。
“被告在庭上的證詞也有明顯的疑點,而且辯方律師也無法出示有利證據證明被告無罪。”
被告諾艾祖旺於2018年5月3日被控,控狀指他於2018年4月18日下午3時45分至19日午夜12時10分,在甘榜爪夷芭一間住家內致死6歲男童,觸犯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
辯方律師拉菲迪受詢時說,家屬有意上訴,因此辯方將會在14天法定期限內,到布城上訴庭提呈上訴。
主控官莫哈末依茲漢副檢察司出庭聆聽此案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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