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4日讯)20岁青年无准证运载橡胶树面控认罪,被法官判罚3500令吉。
被告莫哈末阿斯拉夫(20岁),来自大山脚,他被控于2021年11月28日傍晚6时30分,在莪仑通往仁岭路段上,驾驶载着约44.8立方米的橡胶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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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告遭吉打州森林局执法员截停时无法出示任何文件或准证,触犯了1984年国家森林局法令(313法令)第68(1)条文。
此案昨日在双溪大年地庭审讯,法官安祖娃在被告认罪后,判决被告罚款35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取代。此案主控官为娜奇娅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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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甲9日讯)23岁华裔男子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将大量烟花爆竹收藏在出租屋中,遭到警方逮捕及延扣调查。
麻坡峇吉里警察普通行动部队是于昨日下午约1时,突击东甲彩虹花园的一间住家,逮捕该名男子及起获54箱,市价达4万1940令吉的各类型烟花爆竹,当中不乏新产品。
东甲警区主任罗斯兰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嫌犯子无业也没有前科,尿检呈阴性反应,该批烟花爆竹相信是要供应给东甲区市场。
他说,尽管我国已合法燃放烟花爆竹,但销售者必须拥有准证,才能出售特定的烟花爆竹。
他指出,首次售卖烟花爆竹的嫌犯是在物品送到后不久就被逮捕,嫌犯已于昨日被带到法庭延扣2天助查,警方也正调查其货源。

他补充,搜出烟花爆竹的住家是由嫌犯的友人所租下,惟警方展开行动时,只有嫌犯一人在屋内。
他指出,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7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罗斯兰说,这起案件也是东甲警区在今年侦破的首宗无准证售卖烟花爆竹案件。
他促请民众拨打东甲警区热线(06-978 5222),向警方提供任何违法活动的情报。
在场者包括东甲警区罪案调查组主任阿斯瓦特及查案官慕斯达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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