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6日訊)民青團總財政陳奐維說,銀行是企業機構,本應負起社會責任公平對待各族客戶,而不是刻意推出新花招來刁難民眾。
他今日針對芙蓉華濟公會將教會捐出充當李三路美化義山經費的1500令吉支票存入伊斯蘭社會義務銀行戶頭時,支票被指非清真而遭拒絕一事發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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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商業支票就是客戶與銀行交易的證明文件,也符合一般程序,怎麼可指責支票非清真而不願意接納?
“銀行支票到底在什麼時候開始有清真與非清真之分?這不是一個理由,而是有關銀行有故意刁難非穆斯林的意圖。”
他促請伊斯蘭社會義務銀行即刻對這起不公平的事件作出解釋。
他說,民政黨堅持認為這是剝奪非穆斯林權益的不良行為,因此將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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