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羅士打1日訊)吉打州各地方政府將於明年起,嚴格管理有售賣酒精飲料的場所或餐飲店,業者務必根據本身營業概況預先申請酒精執照。
州內有售酒的餐飲店或商店,特別是普通咖啡店或海鮮煮炒店,必須於本月31日前,向各地縣署提呈申請零售烈酒或啤酒執照,避免遭取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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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時,由縣長領導的各個縣區執行小組將負責審核及批准,小組成員包括關稅局、警方、消防及拯救局、衛生局及市縣議會代表,所批執照也須每6個月更新一次。
吉打州中華總商會會長洪錫倡指出,吉州關稅局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嚴厲執法,任何沒有售酒執照的餐館店又違例出售酒精飲者,將遭受取締對付,面對罰款。
他提醒,若是超市、便利商店或雜貨店有售賣啤酒,可以不需要額外申請這項酒精飲料執照,但是若有烈酒如中藥店則需要申請“零售商執照”(Lesen Kedai Runcit)。
他提醒,有關當局需要時間審核申請表格,所以商店或餐飲店的業者必須儘快提呈申請,避免太遲申請而出現延誤的問題。
他說,1976年國產稅法令已闡明4種酒牌及售酒時間,平均每個月的執照費是70至220令吉,胥視不同營業執照和類別;但是許多商家特別是餐飲業者都不清楚申請程序及執法條例。
洪錫倡今早召開新聞發佈會,彙報有關售賣酒類產品執照課題,出席者包括署理會長王慶中、副會長莫錦華和李孟壕、總務戴禮彬,財政梁義發及副工商主任王孫義。
他說,他本人偕同王慶中、李孟壕、戴禮彬及王孫義,昨早出席在亞羅士打的吉州關稅局召開的一項餐飲店銷售烈酒及啤酒的零售執牌照實施情況彙報會。
“彙報會中,有關當局官員傳達了售酒場所需要申請執照的訊息。”
他說,重要的是業者必須於2022年前提出申請,這可確保面對執法員上門檢查時,能有合理解釋以獲得執法員寬容處理。
他提醒,成功申請到執照者,也需要跟隨遵守售賣酒類產品的營業時間及統計存貨記錄,以方便執法單位突擊檢查。
“有售賣啤酒的普通商店如便利商店,雖然不需要額外申請執照,但是需要注意,不能允許消費者在店裡喝酒。”
任何疑問可在辦公時間查詢吉打中華總商會(04-732 4116/7312600);或吉中區:吉中中華工商聯合會(04-448 0077)。
王孫義:5至10%客戶
每月訂貨量少過5箱
也是王泉興貿易有限公司董事、經營批發生意的王孫義說,其客戶從加央至雙溪大年地區,有5至10%每月訂貨量是少過5箱,相信會受到這項政策的衝擊。
他說,業者的主業是餐飲,酒精飲料只是菜單中的附加選項之一,若是業者評估認為,繳付執照費和盈利的收入不平衡,未來恐選擇不要銷售啤酒。
“這意味,其他每月可能銷售一兩箱啤酒的業者,或者寧願選擇不再售賣啤酒,胥視業者本身的考量。”
吉州銷售酒精飲料執照類別:
(A)公共場所(Lesen Rumah Awam)
─除了啤酒,也有銷售烈酒餐飲店
a.類別一:禁止售賣時間:午夜12時至早上10時;執照費每月220令吉
b.類別二:禁止售賣時間:晚上10時至早上10時;執照費每月160令吉
c.類別三:禁止售賣時間:晚上9時至早上10時;執照費每月110令吉
(B)啤酒屋(Lesen Rumah Bir)
─僅銷售啤酒而已
a.類別一:禁止售賣時間:晚上10時至早上10時;執照費每月70令吉
b.類別二:禁止售賣時間:午夜12時至早上10時;執照費每月110令吉
(C)零售商(Lesen Rumah Kedai Runcit)
─有銷售烈酒的商店或超市;執照費每月70令吉
(D)批發商(Lesen Pemborong)
─批發酒店飲料給商店或餐館店;執照費每月9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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