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5日訊)檳州自今年1月1日起,落實徵收1令吉塑料袋費用的政策,檳州環境及福利委員會主席彭文寶說,1月1日至6月30日,檳州政府共徵收了127萬2000令吉80仙的塑料袋費用。
他說,上述款項將會納入一項福利基金內,充作福利計劃如公平經濟議程援助(BAES)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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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收費納入AES濟貧
他說,州政府會通過BAES給予貧戶每月經濟援助。BAES的前身是公平經濟議程(AES),而從去年9月開始,BAES便以260令吉人均收入(PPK)作為基準,來協助貧戶。
他說,從今年1月至6月,州政府共撥出了371萬1020令吉,讓1614名一家之主(KIR)受惠。
彭文寶日前在回答彭加蘭哥打區州議員魏子森,在州議會中書面提問徵收1令吉塑料袋費用的總數及用途時,做出如上解釋。
流浪漢收容所施工進度64%
針對魏子森提問崔耀才路的流浪漢收容所進展,彭文寶說,該收容所的施工進度是64%(回答提問時),比預期進展少了23%。
“自今年6月1日行管令以來,工程就遭到了延期,在獲得貿工部(MITI)批准後,工程才能繼續進行。”
他說,根據檳島市政廳與承包商的合約,如果承包商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程,即使獲得延長施工期限,仍然需要支付違約金(LD),直至取得建築物落成證明書(CPC)為止。
不過,他指出,負責上述計劃的工程顧問,則無需繳付違約金,因為有關公司由檳市廳委任,以企業社會責任的形式來進行上述計劃。
推動“賦權街頭市民”助流浪漢
彭文寶說,在流浪漢議題上,州政府的長期策略,是與福利局聯合推動一項“賦權街頭市民”的計劃,該計劃將通過州政府、私人界及非政府組織的合作,一同協助流浪漢。
他說,在此計劃之下,流浪漢將被暫時收容在一個具備糧食與衣物供應的地方,並期望他們在離開收容所後,能夠擁有自立及與社會交流的能力。
“這些收容所,將由州政府通過檳州福利局鑑定的非政府組織來提供。”
此外,他說,州政府也有成立食物派發中心,由有興趣的州議員服務中心來監督及管轄有關中心,以系統化派發食物給流浪漢和有需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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