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4日訊)繼取締車輛違規墨鏡後,檳州陸路交通局昨日再將目標鎖定在“駕駛時使用手機”的違規車主,當天共開出23張相關罰單。
檳州陸路交通局昨晚在官方臉書貼文指出,駕駛時使用手機是一項嚴重的違規行為,因為會影響司機的專注力,例如應急反應會變慢等,並具有釀成交通意外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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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陸路交通局是於昨早9時至下午3時,在南北大道、聯邦大道和主要道路展開上述執法行動,併發出23張罰單給駕駛時使用手機的違規司機。
“根據大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司機駕駛時使用手機,會使汽車偏離車道,錯過十字路口、可能會撞到行人、或闖紅燈等行為。”
該貼文也指,該局是在1959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7A(1)條文(駕車中使用手機或通訊工具)下展開上述執法行動,牴觸此條文者可被罰款300令吉和被扣分。
該局也叮囑公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駛,避免因疏忽造成交通事故,危害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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