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9日訊)玻璃市中華總商會會長郭志坤提醒有售賣啤酒的餐飲業者,須在12月31日或之前提呈啤酒屋執照申請(酒牌),以免遭到關稅局取締。
玻州政府區域行政組官員兒妮莎妃卡說,該部門即日起至12月3日,公開發售酒牌執照申請表格,每份4令吉,申請截止日期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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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前申請酒牌仍未批獲寬容處理
“審核程序將由警方、消拯局、關稅局及地方政府評估、審查。如果(酒牌)趕不及在明年1月1日之前發出,只要業者有提呈申請,執法機構將會寬容處理。”
玻中總前天聯合玻璃市販商公會及玻璃市咖啡商公會,在玻中總會議室,舉辦“啤酒屋執照條規及執法講解會”,邀請玻州關稅局及玻州政府區域行政組(Bahagian Pentadbiran Daerah)2個部門,為30名出席者解說。
郭志坤說,其實1976年國產稅法令已闡明4種酒牌及售酒時間,但很多商家特別是餐飲業者,都不清楚申請程序及執法條例,講解會旨在協助商家釐清相關問題。
他希望有售賣啤酒的餐飲業者,以及售賣烈酒的中藥店業者能通過上述講解會,得到更詳盡的資訊,儘早處理申請,以免在沒有酒牌的情況下賣酒。
“我也不希望申請啤酒屋執照,會被人以宗教、種族、政治等來炒作的敏感課題,破壞玻州的安寧與和諧社會。”
罰款最高5萬令吉 監禁5年
玻州關稅局官員阿芝娜說,關稅局將從2022年1月1日執法,任何沒有售酒執照的餐飲店,將會受到對付,最高罰款為5萬令吉,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她解釋,酒牌分為批發售酒執照(每年1080令吉費用)、零售店(每年840令吉)、公共場所(rumah awam)第一至第三級(每年1320令吉至2640令吉),以及啤酒屋(rumah bir)第一(每年1320令吉)、第二級(每年840令吉)。
“成功申請啤酒屋售酒執照的餐飲業者,須時常做好啤酒存貨記錄,方便執法單位突擊檢查。”
郭志坤補充,中藥店列入零售店售酒執照,賣烈酒為主,玻州有7家中藥店申請相關執照;餐飲店只能賣啤酒,不可賣烈酒,列入啤酒屋售酒執照,只要有賣啤酒的咖啡店、餐館都需要有售酒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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