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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闻笔

发布: 3:42pm 08/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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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目鲈鱼

金目鲈

黄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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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梓清

黃梓清|金目鱸魚翻生了!

“翻生翻生鹹魚都會翻生”!記得數年前,在香港無線連續電視劇《食為奴》飾演“高天寶”的王祖藍,經常把這句話掛在嘴邊,而最近幾天,全馬最紅的魚,就是金目鱸魚(Siakap)了。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原來金目鱸魚可以賣到這個價錢,1公斤約170令吉,金目鱸魚也因此華麗變身,猶如魚躍龍門身價百倍般,成功擠入“名貴魚”行列,金目鱸魚終於“翻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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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事件上,我不願對業者多做評論,只能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從一名消費者的角度來看,一尾逾7公斤的金目鱸魚,賣近1200令吉,難道就沒問題嗎?

這一餐吃下去,當下也許非常滿足,但一看賬單,吃了都感覺“牙痛”,荷包大出血,之後也許連旅遊的心情都大打折扣。

從前即使是吃了認為價錢不合理的一餐,或也無法引起很大輿論,但如今是傳播消息方便的時代,在手機一按,就可把一件事鬧得沸沸揚揚,議論紛紛,甚至會驚動執法單位上門調查。

消費者自然知道,商家做生意是為了賺錢,消費者來吃就為享用美味佳餚,與家人享受天倫之樂,自然會讓商家賺錢,所以將心比心,如果你是業者,那尾約1200令吉的金目鱸魚,這一刀砍下去,於心何忍呢?

也許商家覺得千元金目鱸魚事件發酵後,不會影響他的生意,也不會影響浮羅交怡的旅遊業聲譽,但自首名事主在網上發帖後,就引出多幾名消費者指有同樣的遭遇,這定會讓消費者對浮羅交怡的旅遊業存有不好的印象。

首名事主相信也已經忍無可忍了,星期日再發帖對業者做出6項反駁,其中最主要一點是,業者沒有告知魚重7公斤,也沒有重複告知那是養了11年的展示魚。

所以,一提起商人,我就想起個不好的詞,那就是“無商不奸”,似乎商人沒有不奸詐的,不奸詐的就做不了商人。

無論如何,我們也不可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市面上還是有很多非常有誠心和誠信的商家,也有懂得薄利多銷,利己利人,對於這些商人,我們都應該給予讚賞和支持。

做生意,要如實介紹產品,並做到一分錢一分貨,不應只是為了賺取金錢,也要懂得賺取人心,別隻為一時的利潤,而是要想盡辦法贏得人心,這樣才能長遠的做生意,那個時候,利潤自然隨之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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