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羅交怡7日訊)浮羅交怡水上餐廳吃上千貴魚事件,吉州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局已介入調查,且初步報告顯示,該餐廳業者並沒有違反2011年價格控制和反暴利法法令。
浮羅交怡貿消局局長阿都拉法接受馬來報《Kosmo!》詢問時說,業者在每個菜單上,都有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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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說,當局也在2011年價格控制和反暴利法令下,對業者發出通告,並促請業者必須附上文件,須證明菜單上的價格皆是合理的。
他解釋,由於業者所售賣的漁產不在1961年供應統制法令,也不在佳節統制品頂價中被列為統制品,因此當局不可干涉業者的物品定價。
他說,當局截至目前,僅接到一宗關於賣貴魚的投訴,但投報者是來自公眾,不是該名在社交媒體貼文的顧客。
他也促請該名不滿收費的顧客,若覺得本身受騙,可向該局提出正式投訴。
他補充,顧客的投訴非常重要,因為當局必須收集更完善的資訊,確保調查更公平和透明化。
浮羅交怡區前國會議員拿督納華威說,在吃千元貴魚的事件中,雙方都有錯,這肇因主要是溝通問題。
他昨日在個人臉書約長4分鐘26秒的直播中,建議顧客有必要向業者詢問詳細的價格,當然身為業者也必須開出合理的價格,試問誰會身上帶著幾千令吉出遊。
他說,一般上,餐廳的菜單都是以每100克的價格出示,而顧客必須知道多少公斤後再乘以每100克的價格,因此若顧客有疑惑,應該第一時間向業者問清楚。
他認為在這議題上,雙方都必須負起責任,業者可向顧客講明整個餐費的價格,顧客也可吃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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