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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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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36pm 02/10/2021

章瑛

国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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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存重男輕女條規” 章瑛:性平法律仍需改革

“宪法存重男轻女条规” 章瑛:性平法律仍需改革
章瑛說,我國的性別平等和相關法律,尚需改革。(直播截圖)

(檳城2日訊)檳州社會發展及非伊斯蘭事務委員會主席說,我國的性別平等及相關法律仍需改革,因為聯邦憲法尚存有重男輕女的條規,且根據一項國家平等權利報告,大馬是25個擁有國籍法,但否決女性賦予孩子公民權權利的其中一個國家。

她說,早前我國法庭曾做出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即法官阿達在一宗案件中,宣判聯邦憲法“父親”一詞必須包括“母親”,因此男女應是處於平等的地位,而非有一方需受到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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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示,在婚姻中處於平等地位的伴侶,母親也有權利為家庭做出決定,包括孩子的公民權。”

章瑛是在檳州婦女發展機構(PWDC)舉辦的“母親有權利嗎?”線上論壇中致詞時說,這麼說。

法官阿達在上述法庭案件中宣判時指出,本地女性與外籍男子結婚,應跟本地男性與外籍女子結婚享有同等權利,即海外出生的孩子,可通過法律獲得大馬公民身分。

章瑛說,如果法律已不合時宜,那麼就該修改。上述法庭的裁決,賦予了女性與男性平等的地位,糾正了對母親的歧視,終止了母親遭受的不公正痛苦。

“這也終止了母親為大馬人的孩子,相比父親為大馬人的孩子而言,更會受到歧視的命運。”

論壇主講人為上議員法麗娜、峇都交灣區國會議員卡斯杜麗及大馬人權委員會(SUHAKAM)委員拿督馬永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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