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24日訊)檳城大橋車禍汽車墜海案原定今日宣判被告是否表罪成立,但被告律師今日在回答法官質疑時坦承失誤,並要求更長時間參閱控方結案陳詞報告,造成此案無法宣判,法官最終宣佈展延至9月29日判決。
被告代表律師巴拉瑪南登今日在庭上說,由於他直到昨晚才拿到控方的結案陳詞報告,需要時間參閱後再答覆控方陳詞,並要求法庭另擇日期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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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莫哈末納茲裡反駁說,此案涉及公眾利益,而且案件從2019年2月開審至今拖延已久,希望法官今日就能夠宣判被告表罪是否成立。
未及時獲取結案陳詞 被告律師坦承失誤
推事庭法官阿扎爾法利茲向辯護律師提出質疑時說,控方結案已久,辯方有很長的時間可以聯絡主控官,要求提供結案陳詞的報告。但,為何等到今天才提出?巴拉瑪南登聽後直接坦承是辯方的失誤。
阿扎爾法利茲較後諭令,辯方律師須在本月28日前通過書面針對控方的陳詞提呈答覆,並擇定本月29日下判。
維迪斯(23歲)被控於2019年1月20日約凌晨3時,在檳城大橋4公里處往北賴方向駕駛時,考量當時所有情況後(包括預計當時的路況及交通阻塞的情況),會危及其他公眾,以致另一輛轎車司機梅勻鉼(20歲)死亡,觸犯了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
他否認罪狀,獲准以7000令吉保釋,每月需前往警局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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